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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2 11:41:08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博士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医药卫生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10687人,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25个专科专业。建有省大豆营养与应用技术创新中心、省高校纳米抗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2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5个。学校拥有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个、非直属附属医院10个、教学医院8个。
学校服务“健康中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立足“卫生+康养”双领域办学,办学67年来,为社会培养了10万余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8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岗位信息表》(附件1)。
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专业,可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对于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根据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综合研判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25日以前出生),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涉及年龄等其他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12月25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5日-26日、29日-31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三楼
报名地址: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39号
联系人:孙老师 田老师
联系电话:0317-5508023 5508021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下载填写并需本人手写签字。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自行打印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学校尚未上传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可由学校出具证明)之外,还须书面承诺2026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附件3)。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2026年8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附件3)。
(5)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及交费
报名时,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的现场以银行卡刷卡方式交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其空缺招聘计划可调整到其他岗位,对于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5.笔试准考证发放:报名交费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czmz.cn)发布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事宜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对于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依据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5天后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czmc.cn)查询。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czmz.cn)发布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考生备考15分钟后,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有板书设计并粉笔字书写)。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和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czmz.cn)公布。
3.总成绩合成及岗位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czmz.cn)公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再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提交考察及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czmz.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在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需要递补的,每个岗位最多递补2次。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3: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书(3)
2025年12月11日